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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星期六

這一天

去報案ㄌ

原因

那ㄍ人

一直沒回家

警察問我

報案原因

我就說

一般他失蹤六年

不是就能抱死亡

警察說

不行

因為它有自理能力

不像是船難或空難

所以我們不能把她抱死亡

再加上他有在外面欠卡債

不想繼承它ㄉ財產

警察就說

那要去簡易法庭問

相關資訊

如果他死亡

一定會通知家屬ㄉ

到那ㄍ時候這來辦這些手續還來ㄉ及

警察又問

找他ㄉ目的

我說要他出面把事情處理好

警察說

今天

他如果負責任ㄉ話

他就不會不出來ㄉ

他已經20歲ㄌ

他有自理能力

他有不回家ㄉ選擇

再加上

就算警察找到他ㄌ

他如果不出來跟我們也是沒用ㄉ

總而言之



徹徹底底不要我們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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